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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2022-12-14 08:41:40   

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经向上级部门请示批准,决定将我市到期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到期时间统一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持证人员须在证书延期截止日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管理规定和省、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及时办理证书延期;因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未及时办理证书延期等原因造成证书过期失效或注销的,由持证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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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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